工伤康复坚持
“医疗与康复并重”和
“先康复、后鉴定”
的原则
工伤职工经临床治疗结束后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进行工伤康复;
拒绝康复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发放的待遇不予补发。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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