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可加载金融功能并扩展应用至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除具备社会保障、金融、交通三大应用功能外,还可用于图书借阅(图书证)及轮渡购票,今后将不断拓展旅游、工会、公积金、养老、残联、优抚等其他行业应用,实现多卡合一、一卡通用。
社会保障应用:主要应用于社保业务经办、自助机办理社保业务、医保业务经办、医院就医、药店购药等。
金融应用:具有金融Ⅰ类账户储蓄卡功能。1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厦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金融应用功能激活手续。2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养老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银行账户、交通账户的金额都是独立的。
交通应用:即e通卡功能,充值后可以在公交、BRT、地铁、渡轮、出租车、公共自行车等厦门公共交通全领域一卡通用,同时具备e通卡的电子钱包、小额支付功能。
图书借阅:已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办理开通社保卡白鹭分信用借阅功能。可持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在市图书馆借阅图书。
轮渡购票:厦门社保卡持卡人(含在厦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在社保卡正常参保状态下,可直接持厦门社保卡在轮渡公司市民通道购票,享受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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